關於中信期經 期經介紹 期經商品與投資團隊 服務中心 專業補給站

認識期經

期經法規

期經Q&A
 
 
首頁 > 中信期經> 期經介紹 > 期經法規
請選擇:

第二章 財務
第21條
期貨經理事業應依規定編製財務報告,並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告並向本會申報經本會依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核准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開業會計師二人以上共同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前項之申報事項,應送由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轉送本會。

中信期經服務專線:(02) 2312-7886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35號7F
 
中信期貨
中信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