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經理事業應依本會所訂之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要點及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等期貨相關機構訂定之期貨經理事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規定,訂定內部控制制度。 期貨經理事業業務之經營,應依法令、章程及前項內部控制制度為之。 第一項內部控制制度之訂定或變更,應報經董事會同意,並留存備查;經本會或期貨相關機構通知變更者,應於期限內變更。